書信
第三十三封
致貴族迪拿米烏斯(Dynamius)
貴格利致高盧貴族迪拿米烏斯。
忠實管理他人之物者,顯明他如何善於支配自己的財產。而你(神)的榮耀向我們顯明了這一點,因為你專注於你每年的奉獻,將使徒之首聖彼得的收入果實歸還給他。你忠實地支付屬於他的一切,便使這些禮物成為你自己的。因為,這世上榮耀的人們,若思念永恆的榮耀,就應當如此行事,藉著他們在世俗權力上的卓越,為自己贏得非世俗的獎賞。因此,我們向你致以應有的問候,並懇求全能的神,使你(神)的生命充滿現世的恩典,並將其延伸至永恆崇高的喜樂。因為我們已透過我們的兒子希拉魯斯(Hilarus,又作Hilarius),從上述我們教會的收入中,收到了四百高盧索利都(solidi)[1]。我們現在送你一個小十字架,作為聖使徒彼得的祝福,其中鑲嵌著他鎖鏈的恩惠[2],這些鎖鏈曾一度束縛他的頸項:願它們永遠將你(神)從罪惡中釋放。此外,十字架周圍的四個部分,包含著聖勞倫斯(Laurence)烤架的恩惠,他曾被燒死在上面,願那為真理而焚燒他身體的烤架,能點燃你(神)的靈魂,使其愛慕主。
[1] 關於高盧貨幣,參見第六卷第七章及註釋。
[2] 參見第一卷第二十六章,註釋三。